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 107 學年度徵聘教公告

 

一、徵聘單位:圖文傳播學系

二、徵聘名額:專任或專案師資 1-2

三、起聘日期: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訂定

四、申請截止日期:107 8 31 (收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,並以郵戳為)

五、本系特色及課程目標 本系特色在於強調圖像、文字、聲音及影像之整合設計、製作、傳播、與經營管理,並充分配合數位科技之發展,研發創新應用模式。課程目標則在培養學生具備圖文影音設計製作之基礎理論與技術, 並能充分運用數位科技進行跨媒體傳播、應用、與管理。課程特色在以印刷及影音知能之培養為基 礎,並積極擴展數位防偽、數位影音、虛擬實境、混合實境等新傳播科技多元應用。

六、專長領域及擬開設課程

擬聘師資專長領域須至少包括下列重點其中之一:

1.圖文印刷、彩色複製、數位出版

2.視覺設計、影音多媒體製作

3.數位動畫、虛擬實境、混合實境等之計與開發 擬開設之課程除理論之傳授,擬聘之師資並須具一定之實作或研發經驗,並能帶領學生實作。

七、學術研究

專任教師: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一:

1.最近三年內應有二篇發表於 SCISSCITSSCIEIA&HCITHCI Core 等級之期刊文,且為第

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2.最近三年內至少應主持(限計畫主持人)二個科技部研究計畫。

3.最近三年內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。 上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
專案教師:新聘專案教師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,除藝術相關領域及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1.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
2.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SSCIA&HCIEITSSCI、民國一零五年新制 THCI( THCI Core)等 級之期刊論文。

八、申請需檢附之相關證明及文件

1.個人履歷。

2.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)

3.最高學歷成績單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

4.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()以上教師書影本 (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)

5.現職證明(無現職者免)

6.學術研究著作(含一般論文及博士學位論文)目錄及刊載證明。

7.試擬兩份不同科目相關課程之授課大(請說明與本系教研方向之關聯)

8.推薦信函二封(已取得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免)

9.有全英語授課經驗者,請檢附相關文件。

九、其他

1.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經核定員額,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,始 能依規定人數擇優前來本系面試。

2.應徵者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文傳播學系專任或專案教師

3.收件地址: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162 號。

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 沈姿伶小姐 收)

4.送審資料如需寄回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及郵資。

5.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登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始完成程序。 http://pms.itc.ntnu.edu.tw/HireApp/

6.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填寫本系徵聘專任教或專案教師基本資料表(請至本系網頁下載)填寫後請將word e-mail irene@ntnu.edu.tw始完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