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
107 學年度徵聘教師公告
一、徵聘單位:圖文傳播學系
二、徵聘名額:專任或專案師資 1-2 名
三、起聘日期: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訂定
四、申請截止日期:107 年 8 月 31 日(收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,並以郵戳為憑)
五、本系特色及課程目標 本系特色在於強調圖像、文字、聲音及影像之整合設計、製作、傳播、與經營管理,並充分配合數位科技之發展,研發創新應用模式。課程目標則在培養學生具備圖文影音設計製作之基礎理論與技術,
並能充分運用數位科技進行跨媒體傳播、應用、與管理。課程特色在以印刷及影音知能之培養為基 礎,並積極擴展數位防偽、數位影音、虛擬實境、混合實境等新傳播科技多元應用。
六、專長領域及擬開設課程
擬聘師資專長領域須至少包括下列重點其中之一:
1.圖文印刷、彩色複製、數位出版
2.視覺設計、影音多媒體製作
3.數位動畫、虛擬實境、混合實境等之設計與開發 擬開設之課程除理論之傳授,擬聘之師資並須具一定之實作或研發經驗,並能帶領學生實作。
七、學術研究
專任教師: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一:
1.最近三年內應有二篇發表於 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THCI Core 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
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2.最近三年內至少應主持(限計畫主持人)二個科技部研究計畫。
3.最近三年內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。 上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專案教師:新聘專案教師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,除藝術相關領域及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.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2.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、SSCI、A&HCI、EI、TSS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(原 THCI Core)等 級之期刊論文。
八、申請需檢附之相關證明及文件
1.個人履歷。
2.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。
3.最高學歷成績單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。
4.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證書影本
(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)。
5.現職證明(無現職者免附)。
6.學術研究著作(含一般論文及博士學位論文)目錄及刊載證明。
7.試擬兩份不同科目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(請說明與本系教研方向之關聯)。
8.推薦信函二封(已取得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免附)。
9.有全英語授課經驗者,請檢附相關文件。
九、其他
1.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經核定員額,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,始 能依規定人數擇優前來本系面試。
2.應徵者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圖文傳播學系專任或專案教師」。
3.收件地址: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
1 段 162 號。
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 沈姿伶小姐 收)
4.送審資料如需寄回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及郵資。
5.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登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始完成程序。 http://pms.itc.ntnu.edu.tw/HireApp/
6.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填寫本系徵聘專任教師或專案教師基本資料表(請至本系網頁下載),填寫後請將word 檔 e-mail 至 irene@ntnu.edu.tw始完成程序。